您好律师,我之前是在上海做夜场的,在做酒吧期间有一个上海本地女性客户喜欢我,当时我正想买车,她便给我买了一辆车,说我给车价他一部分就可以了。现在打算在老家发展不去上海她便已此威胁让我还钱。说去上海便不用还。这种情况我可以不还吗?没有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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