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2020年经微信聊天中开口向我借钱急用,当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对方的,借钱后至今不还,当时说的是短借,经过多次催还欠款后陆续有还了一部分(还的一部分是微信转给我的)没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我都有,可以证明是他欠我钱。 后面再催还款就不回信息了,电话也拉黑了,微信朋友圈把我屏蔽了,微信一直发信息叫对方还钱也再也不回,人直接消失至今都联系不上。 现在的疑问是我是外地人,目前没有所在地城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除了派出所能提供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外,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让法院接受起诉立案的办法吗?我只想在目前所在地城市起诉,被告在外省,户籍所在地也在外省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