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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要离婚,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写这一条 双方各自的衣物首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首饰是不是指送聘金那时一起拿来的4件首饰,谢谢

婚姻家庭广东省-汕头市2021-03-07 10:46:2113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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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高洪远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你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回复于 2021-03-07 10:48:02 咨询他
  • 赵爽律师
    月帮助12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离婚协议,男方起草的协议肯定是偏向男方的,注意陷阱!
    回复于 2021-03-07 10:48:03 咨询他
  • 张敏律师
    月帮助4
    上海拓谱律师事务所
    衣物首饰不仅仅是那些你们在婚内买的个人用的都算。
    回复于 2021-03-07 10:48:23 咨询他
  • 周祥毅律师
    月帮助0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您好,按照您的约定应该是包括了4件首饰,如果约定不清,约定不明双方可以补充约定。
    回复于 2021-03-07 10:48:35 咨询他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委托律师处理,可一对一与我联系。
    回复于 2021-03-07 16:29:49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所聘金的4件首饰可以理解为协议里的首饰。
    回复于 2021-03-07 23:50:18 咨询他
  • 马华杰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顶泽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这么认为。
    回复于 2021-03-08 23:17: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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