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名下有房产,现在离婚涉及的到分房产问题吗,我配偶名下有欠款,是不是我们共同承担这个债务呢
婚姻家庭四川省-成都市2021-03-09 08:19:43173*****57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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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债务方面,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是不用进行承担的。 如何认定债务的性质 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2、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回复于 2021-03-09 11:25:3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