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尊敬的律师,前夫去世后把房屋留给了她的女儿,把居住权留给了妻子,并留有遗嘱。在有生之年,妻子可一人居住。走后收回房屋。如果妻子再改嫁,是不是就意味着失去了居住权?
请问尊敬的律师,前夫去世后把房屋留给了她的女儿,把居住权留给了妻子,并留有遗嘱。在有生之年,妻子可一人居住。走后收回房屋。如果妻子再改嫁,是不是就意味着失去了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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