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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乙方在聘用期间有权主动提出离职,但须在正式离职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甲方应予批准。如果正肩负代课等重要工作任务,甲方有权不批准辞职或暂不批准辞职。乙方若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岗,则向甲方有权扣发未发工资。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为正常离职月。 请问这个条约合法有效吗?

劳动争议湖南省-株洲市2021-03-21 11:02:4413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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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丽凤律师
    月帮助0
    广西荔泉律师事务所
    没有的,此类约定是无效的
    回复于 2021-03-21 11:42: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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