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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拎一壶热水 有个小孩突然冲出来烫伤,当时我们说带他去医院付医疗费,给钱 对方都不收,后期我们有买东西,给了3千多元补偿。2021年4.1号昨天打电话来说小孩要植皮 请问我们还需要支付费用吗?

医疗纠纷上海市2021-04-02 14:40:3918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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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1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按你说的这样情况,首先要确定是当时的受伤,其次要看是否确定需要植皮。
    回复于 2021-04-02 14:45:4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4-02 14:48:26

      还未去看,只是打电话来说要植皮,我想请问事情过去3年多,我们这边还需要支付这次植皮的费用吗?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如果植皮是正常医疗费用,那是需要支付。您要看伤情情况,是否需要植皮的诊疗措施
    回复于 2021-04-02 15:12:1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4-02 15:24:35

      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如果对方需要植皮,我们都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对方通过法律途径 我们也是要承担责任。但当时发生事故时,对方说不用我们承担责任

    • 律师回复: 2021-04-02 15:25:59

      对,只要是因为你们烫伤导致的合理诊疗费,是需要你们承担。协商不了,诉讼解决。

  • 张瑞文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已支付的3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对方可以继续要求赔偿,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经由法院判决各方责任以及赔偿数额。
    回复于 2021-04-02 15:20:18 咨询他
  • 王炜华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秀律师事务所
    安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于 2021-04-02 21:15:3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4-02 21:15:42

      医疗事故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概念,医疗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概念。患者就诊发生损害后果,可能是严重的医疗事故,也可能是因为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中的过失引起,还有可能是患者自身疾病的自然发展。患者所受的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行为中有过错且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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