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财产,债务,纠纷,孩子抚养权,抚养费

婚姻家庭河北省-唐山市2021-04-03 09:03:53158*****175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4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小孩扶养问题比较复杂要按照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处理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抚养费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小孩实际需要和支付方经济能力综合确定。
    回复于 2021-04-03 09:07:43 咨询他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0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您电话或者一对一咨询,多次代理离婚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回复于 2021-04-03 09:16: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2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