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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原因自愿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该员工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同行业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公司的商业信息及客户信息,否则本公司需追究该员工的法律责任。 以上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

其他江苏省-常州市2021-04-08 18:09:0418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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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这一条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竞业限制,单位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支付,这一条前半句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1-04-08 18:30:12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3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上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1-04-09 07:41: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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