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你好,我和我前夫离婚了,今年2月底他要把他的货车给卖了,由于他微信征信不好,不能收款,买车的人付了他3万块钱,但由于他微信不能收款,他让买车的人扫了我的微信收款码把钱给我了,现在他的车还有贷款没有还,也没有解压,还没有审车,所以买家现在卖不了车,可是我前夫现在人不见了,一直不处理这个问题,卖车的就来找我要钱,说钱是转给我的,只认谁收的钱,问题是转给我的3万块钱,也给他要走了,他说他还朋友的账,让我转给他朋友了,截图都有,名字也有,如果买家起诉,这个3万得我还吗

合同纠纷江苏省-连云港市2021-04-09 16:31:35150*****137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3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如果有证据(聊天纪录)证明是代收,付款方也是同意的,那么您不需要偿还。
    回复于 2021-04-09 16:50:0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4-09 16:54:51

      当时只是嘴上说让他扫我的码,而且我前夫还他朋友的钱就是我转出去的,我根本没有用这3万块钱啊

    • 律师回复: 2021-04-09 16:56:17

      但这个没有债权人的同意,所以您直接抗辩债权人有点难。法院可能会根据转账纪录要求您还,您还了之后可以找您前夫追偿

    • 用户追问: 2021-04-09 17:00:08

      他们卖车是签合同的,我没有签字

    • 律师回复: 2021-04-09 17:00:57

      您属于代收款,可以答辩不还,但存在败诉的风险

  • 吴学娟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卖家也就是车主是你前夫,从证据来看你只是代为收款,这个购车款你无需退还
    回复于 2021-04-09 16:55:20 咨询他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