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常熟市这边租住的民房,作为办公和住的,办公点装修了,3.3签的租住合同,现在房东通知不让住了,原因是他们房屋是新造的还没有通过三合一验收,不让办公。我当时租的时候已经说明租住用途,现在这个情况如何维权,装修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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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鸿伟律师月帮助0人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可以起诉索要违约金。回复于 2021-04-10 15:43: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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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4-10 16:48:06
房东是新房3层,我这边租住的是整层一楼 四个房间,一间自住,一间办公,二间作为直播间的,房租是4.5万一年,我这边交了半年房租22500和4000块钱的押金,3.3号装修开工签的合同。装修费用花了11500,装修材料1700,二手空调2台2300,窗帘1000,和房东沟通过他们直愿意免掉1个多月房租和补1000块钱,我觉得很不合理,房东在新房还没有验收不符合三合一制度的情况下租住给我并且也知道我们租房的用途和装修工程,现在我这边应该怎么做,房东是不是应该支付我所有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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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4-10 16:50:07
收集房屋无法居住使用的材料。起诉索要违约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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