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帐户部分继承问题? 事件起因:父亲去年病亡,因时间紧,没有遗嘱遗留,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要求单位出具亡人证明,单位人事管理不与出具,本系统其它单位相关事件可以出具证明。问一下,相关事件如何解决,时限要求、关键要点是什么?
其他山西省-大同市2021-04-18 08:28:46180*****19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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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炜路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您好,继承公积金公证办理公证的方法是: 1.被继承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经办人签字、留单位电话,盖章(表格式样由公证处提供)。 2.被继承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清单,经办行盖章。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到公安部门办理的死亡调查表式样由公证处提供,下同),法定继承人(父母及其配偶、子女)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如有下落不明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司法文书。 4.涉及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的,受益人提交经公证的或经有关部门认定有效的法律文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并出席公证现场。 5.按法定继承时,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应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及本人页、A4)到公证员面前表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见。如果放弃继承而不能到场,由经办继承人提供弃权人经公证的有关材料(放弃继承声明书);如继承而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受托人持该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图章、亲自签署的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回复于 2021-04-18 08:41:3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