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2020年5月26日离婚后,关系还不错。在2020年11月2日前夫用我的名字借贷15万,现在2021年4月关系恶化,我想问,这个贷款是不是都算在我身上,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没办法划归前夫啦

婚姻家庭河北省-张家口市2021-04-20 22:52:48138*****952

分享

律师回复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以你的名字贷的款,只能由你来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对方使用了这个借款,你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
    回复于 2021-04-20 22:56:2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2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除非您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用您的名义贷款的,否则您需要自行承担这个法律后果。
    回复于 2021-04-20 23:00:07 咨询他
  • 肖丽丽律师
    月帮助0
    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个钱实际是由他使用的,可以主张由他还,但是如果贷的时候你是知情且同意的,那么,债权人起诉你的话,你是有义务还的,但还了之后可以找你前夫追偿。
    回复于 2021-04-20 23:01: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3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在你名下由你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前夫向你借钱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4-21 10:57:53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