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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老人曾经将房产赠与儿子,后续儿子和妻子婚姻不合分居,妻子以带孩子求学的缘由长期分居,后儿子因各种压力导致抑郁症,后酗酒脑出血意外死亡,其中妻子在生病期间并未给与照顾和共同赡养老人。此后老人丧子之痛,决定遗嘱分配房产。他所赠与的房产继承的儿子份额部分,不想再由孙女继承。同时儿子和儿媳妇共有房产老人继承部分也不想再给孙女继承。请问是否存在继承税的问题,再一个如果儿媳妇不同意买卖房产,也不给老人继承份额经济补偿,是否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家庭河北省-唐山市2021-04-22 11:03:2218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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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江兴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询或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1-04-22 11:04:08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9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税这个指定存在,对方不同支付经济补偿这个可以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房产拍卖
    回复于 2021-04-22 11:07: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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