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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规定,买方在提交贷款申请通过后,卖方最晚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注销登记手续。请问:如果非卖方原因导致的延迟,而是银行内部抵押注销流程慢导致延迟,这算是违约吗?虽然不是卖方原因导致的,但最终结果是没办理完成,我该怎么维权?

合同纠纷山东省-潍坊市2021-04-30 20:18:0215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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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巍律师
    月帮助18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是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可以解除。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把收的款退给你
    回复于 2021-04-30 20:23:10 咨询他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非因为合同双方导致的延迟不属于违约,可以主张退还房款。
    回复于 2021-04-30 21:40: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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