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离婚1年半,抚养权在男方,但是从离婚那天开始孩子都跟着我,她爸爸没有管过一天,电话也没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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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这种情况下,您是可以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因此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团队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回复于 2021-05-20 14:15: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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