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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施工员,2020年12月2号,我在施工现场受伤,之后治疗,出院后,2021年3月份,我准备报工伤,想报销资料费,我准备材料时才知道需要公司报工伤,我把材料递交公司,公司递交给相关部门,4月7号受理,13号认定书下来,认定工伤,但报销时,对方说只能报销认定书之后产生的费用,前面的发票费用不能报,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提到过有工伤补助,那我受伤了,现在什么都不能报销吗?

其他安徽省-合肥市2021-05-21 09:15:2213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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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自己要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鉴定。
    回复于 2021-05-21 09:19: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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