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
厂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
乙方在鹤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正式录用之日起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鹤山区,否则,按每年5万元向鹤山区支付剩余服务期限的培养费。
按聘用合同上说的如果满足解聘条件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因为违约金是在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里面,所以想咨询一下
其他河南省-鹤壁市2021-06-10 15:20:331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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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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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正式工提前三十日辞职即可。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6-10 15:21: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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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案件比较复杂,可以和我一对一或电话沟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回复于 2021-06-10 15: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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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务所
嗯,可以给你解答 。
回复于 2021-06-10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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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委托我们律师介入处理事情,,
回复于 2021-06-10 17: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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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甲方是否给你进行了相关的培训费用呢?
回复于 2021-06-10 17: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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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这样约定内容也合法,那也没问题。
回复于 2021-06-13 1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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