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十年前的荒山开来种地玉米,后来荒了十来,现在又把它恢复原状做庄家,现在有人斟酌是他开的,像这样的土地属于什么样的纠纷?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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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祥毅律师月帮助0人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于 2021-06-29 16:24: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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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29 16:30:34
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前的荒山开来种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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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9 16:32:13
那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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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29 16:34:52
像这种土地属于什么样的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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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9 16:35:26
属于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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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29 19:42:24
向怎样的纠分,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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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29 19:44:00
怎样的官司怎么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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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29 19:50:06
你可以要求村里给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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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井涛律师月帮助1人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八条规定,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项亦规定,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根据前述规定,原则上处于自然状态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只有在历史上经过农民长期的开垦、种植、管理、使用,才能成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范围内,农民未使用的荒山、荒地等,一般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回复于 2021-06-29 16:30:17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