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行政纠纷>咨询详情

我家土地转租出去期间,被征占了,地上补偿部分该归哪方所得,合同上没写,对方还要求退还剩余期间的租赁费用

行政纠纷吉林省-长春市2021-07-01 16:30:39136*****923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土地如果是你家的补偿就给你加对方,如果没有到期的话,你这边要给适当的补偿。
    回复于 2021-07-01 16:45:57 咨询他
  • 方泽民律师
    月帮助0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由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决定,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并非属于土地使用权人,而是归属土地所有权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仅可以就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属于其所有的物品获得补偿。
    回复于 2021-07-16 14:41:22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