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份保险合同生效日期是2006年1月27日,交费日期是每年1月27日,交费期满日是2022年1月26日,所以相当于我2021年已经交满,然后合同内容写着“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付成才保险金”,被保险人是2021年2月24日就满18周岁,那请问现在她可以去领保险金吗?
您好,我有一份保险合同生效日期是2006年1月27日,交费日期是每年1月27日,交费期满日是2022年1月26日,所以相当于我2021年已经交满,然后合同内容写着“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付成才保险金”,被保险人是2021年2月24日就满18周岁,那请问现在她可以去领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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