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新春,男,1976年3月,于1997年参加工作,系苍溪县畜牧食品局,2008年在苍溪县东溪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至2014年辞职。2008年东溪畜牧兽医站遗漏缴纳本人社保,本人于2019年12月找东溪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由本人补交后财政报销。本人补交后相关领导不同意报销。
其他四川省-广元市2021-07-22 11:51:13135*****917
苗新春,男,1976年3月,于1997年参加工作,系苍溪县畜牧食品局,2008年在苍溪县东溪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至2014年辞职。2008年东溪畜牧兽医站遗漏缴纳本人社保,本人于2019年12月找东溪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由本人补交后财政报销。本人补交后相关领导不同意报销。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