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今年4月20号在南宁安吉万达A座2312广西优先送物流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目前已超过三个月时间 还没交车给我, 期间我也不时和他们沟通什么原因,他们从头到尾都是以车管所不给上牌 难上牌为由。 问其中原因没有任何回复 就是推脱到车管所,目前协商不成 开始他们答应交多少退多少 后面又说按银行利息算给我 补偿我1800 我不同意 他们直接强硬说没有补偿了 你要起诉就去起诉 我等着。 他们合同没有明写他们超过时间交不了车该怎么办 只写我违约了该付的责任 我要求他们损失和补偿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1-07-22 17:32:52181*****742

分享

律师回复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聊天记录有吧?
    回复于 2021-07-22 17:35:47 咨询他
  • 方泽民律师
    月帮助0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的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相对等,即使没约定他们超期交车的责任,也是可以起诉他们未按合同约定,超过合理的期限仍未交车,构成根本性违约,而且对方最后的回复也明确表明其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了,你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购车合同和返还已交的购车款,并且承担赔偿和利息责任。
    回复于 2021-07-23 02:25:0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7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