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父亲是一名环卫工人,在今年4月二十号在工作期间在自己所骑行的环卫车转弯时与一辆踏板式电动车相撞,造成两人都受伤,父亲第一时间借钱把伤者送医治疗,忽略了自身伤情,后经过医院检查父亲腿部骨折。对方在医院短暂时间便出院,到今天已经三个月左右,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三万多。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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