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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自己的房产为他人借贷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没有为该笔贷款做个人担保,若后续该笔借款未还被起诉,抵押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及会被列入执行人名单吗?

债权债务江苏省-南通市2021-08-14 13:44:5118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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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发宇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抵押物房产有可能被法院司法拍卖,但是没有担保则与抵押权无关。
    回复于 2021-08-14 13:49:15 咨询他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回复于 2021-08-14 13:50:08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为他人办理抵押登记就是用房子做担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回复于 2021-08-14 17:46:1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8-14 17:46:56

      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你是提供了物保,借款人不还款,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你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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