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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下半年孩子上学后在长清区归德镇坦山前胡村“金客来超市”找了份收银员的工作干 老板说(干满七天新人试用期后才有工资)我在里面干了3天半的活也没签订任何合同 原本想着长久干下去可后来想着没法顾孩子,第一天晚上跟老板说我想干能接送孩子又能顾家的活 老板答应让我上白班按点上下班。可后来因家里发生点事实在没办法去 有监控为证。后来向老板要钱可老板不给一分钱。钟点工,天工都有工资 试用期间没工资吗? 我该怎么办 急急急

劳动争议山东省-济南市2021-09-06 11:54:3715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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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洋律师
    月帮助0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工资。 该超市不发放工资的行为违法。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回复于 2021-09-06 11:58:55 咨询他
  • 胥惠群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你好,试用期也应按约定支付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1-09-06 12:02:23 咨询他
  • 于斌律师
    月帮助2
    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1-09-06 12:30: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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