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职工,于2019年入职,2020年7月离职,于2021年6月入职新单位。 1.企业养老保险最后一次缴费2020.07 2.失业险最后一次缴费2020.07 3.工伤保险最后一次缴费2020.07 4.职工基本医疗最后一次缴费2020.11(因办理失业登记由国家代缴了4个月) 5.职工补充医疗最后一次缴费2020.07 因新单位的五险自2021.06开始交。需要咨询一下中断月份有何补救,且于2021.8.18日生有一女,是否能正常报销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其夫为国家公务员,参工3年有余,五险一金均正常缴纳。
其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2021-09-09 15:11:4318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