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社改革股份制计划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发〔2018〕6号)、《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工实施方案》(粤农﹝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 下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有序推进并逐步落实发展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精神,结合 下坡村经济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知识产权广东省-广州市2021-09-24 17:50:5615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