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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11月29日我在临朐县蒋峪大桥发生交通事故,我醉酒驾驶重伤入院,头骨粉碎性骨折,脚踝粉碎性骨折,其他地方不记,在家休养期间练习走路的时候摔了跤与2020年5月份左右入院脚踝做了二次手术,然后2021年正月二十晚在家中坐便器上厕所起来时失去意识摔倒在地又造成右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做了三角内固定手术,右肩骨粉碎性骨折! 二、目前医院检查股骨颈骨折线明显,疼,长的很慢,还做在轮椅上下地也下不了! 三、目前我已经被临朐县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罚款六千罚款已交好不容易借的,我就想问两个问题1我这个情况被判处拘役我能不能办理监外执行,也就是保外就医2我要办理需要通过哪几个部门,怎么办理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山东省-潍坊市2021-09-29 15:31:0115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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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熠宗律师
    月帮助46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因病情可以尝试申请,但是否同意由法院决定。
    回复于 2021-09-29 15:34:2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9-29 15:51:51

      你有没有看我说的过程和我的问题,我已经被判完了,拘役三个月,我想办理监外执行还要问法院吗!法院还决定我的问题吗!再一个我问具体办理找哪些部门,你如果没看明白就别瞎回答!我本来就挺难的两次追问的机会,你跟我胡咧咧,你们这个平台是骗钱的吗!服了

    • 律师回复: 2021-09-29 15:57:57

      您好,我看完了您的问题,已经正确答复了您的疑问。您现在还没有被拘役的情况下,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监外执行。如果已经被拘役了,应当向拘役机关申请。依据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用户追问: 2021-09-29 16:22:43

      你这样发给我我就明白了,但是给我开庭的法官说不归他们管,应该找公安,看守所,是法官忽悠我吗!我也托人找过他私底下,正好我们这里来了政法督察组,查处贪污受贿的是不是他不给我办,故意搪塞我,我也是没谱了才在这里花钱问律师,那这个事情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 律师回复: 2021-09-29 16:31:47

      您可以根据刚刚我发给您的法条详细看一下,需要:①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的病情证明文件;②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上述材料尽快准备然后提交给法院即可,应该是交给具体办理交付执行的法官,您可以问一下开庭时的法官细节。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6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由监管部门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报检察院。
    回复于 2021-09-29 16:34: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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