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9年入职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至2021年9月离职.我是属于销售,没有底薪,没有补助,只是按销售业绩提成。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和其他任何保险。 现在已经入职其他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 因原公司(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口头答应奖励没有兑现,现想举报原公司,偷税问题。 在公司两年多得时间,本人一共销售了180万货物,回款方式大部分是我与法人微信转账,其余是经销商对法人个人账户转账。 我现有证据是客户给公司法人回款照片(10万) 本人与原公司法人的微信转账记录。 请问,这样可以100%举报成功原公司的偷税行为吗?
公司法律黑龙江省-大庆市2021-11-22 19:19:2515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