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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别人的房子用于教育培训,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未到期需提前终止合同(5年合同)。想退还押金(2万)房东不同意。 此外租的房屋由上一家租户转兑而来,并与上一租户签订移交协议,规定上一家租户新装的非房屋原有门窗等物品归我所有,但未与房东签协议,该部分物品是否应该归我所有? 先租房合同非房主本人签订,而是由房主所经营公司的职工与我方签订,上述公司出具该房屋归该职工所有的证明(实际房子在房主名下),房屋出租实际由该公司负责,房租交到了该公司财务。该合同是否有效? 我方交付押金出租方未提供发票,是否构成偷税漏税,我方是否可以追要发票?

合同纠纷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2021-12-03 23:19:5015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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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只有不是原房东所有,可以归你所有。合同有效,可以索要发票。
    回复于 2021-12-03 23:24:14 咨询他
  • 伍德辉律师
    月帮助0
    四川维扬律师事务所
    合同有效,可以要求提供
    回复于 2021-12-03 23:36: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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