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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本人黄金林跟女朋友林秋于2017年在龙岩市新罗区财校第三生活小区A幢602合买的房子,当时她以她弟弟林秋金孩子没地方读书的理由,用了她弟弟的名字购买的,当时是全款购买的,跟她两个妹妹,妹夫,姨姨共借了22万,于2019年还清,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于2020年分手,我要求林秋萍还我当时出资的钱,目前只有五万的凭证:其他都是现金还她们的,我只要求林秋萍还我这五万,其他的她不承认,这五万也不给我,我这钱能要回来吗,求助。谢谢

经济金融福建省-龙岩市2021-12-07 16:18:3215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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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思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文海律师事务所
    购房合同有你的名字吗?你出资多少,除了现金部分,其他的是否有转账凭证,如果有,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1-12-07 16:44:49 咨询他
  • 胡韵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回复于 2021-12-07 17:01: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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