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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在网上认识,相识之初因聊得来而互相加了QQ,起初一段时间,b给a买了鞋子,a碍于情面加了b微信,后来a与c感情升温,a明确表示表示不想再与b联系,b给a买了零食等礼物,想留住a的微信,a接受了并保留b的微信,后来借着b对a的喜欢,要求对方买东西,期间几次删除b的微信并要求b买了东西才能加回,b买完后a加回了微信,前后买了4000元的东西并转账3000多,a在近日在微信询问b是否需要还钱,b明确表示不需要,现在a将b的微信删除,b不甘心起诉a,并将所有事情告诉了c,不断发消息骚扰a,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会被立案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1-12-16 12:47:5619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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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甜蜜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只有满足形式材料就能起诉立案,但是起诉支不支持由法官判决。
    回复于 2021-12-16 18:30: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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