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将经营的一家租赁公司(有限公司)转让给A,当时不懂就只变更了法人,没有变更股东信息。后续经营中A拖欠房东房租且拒绝协商(大概四五千块钱),被起诉。结果我因为是股东身份成了第二被告。现在原告已经举证并被法院通知开庭时间,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应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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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林杰律师月帮助0人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如果已经出资到位不用承担责任。A是否也是股东?回复于 2022-01-20 15:02: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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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2-01-20 15:14:27
A不是股东,是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转让给A,只变更了法人信息。因为是朋友关系,且公司规模并不大,所以并未就公司转让签署任何股权变更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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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1-20 15:26:51
可以理解为你的公司并没有卖成功。你说A拖欠其实还是公司拖欠,公司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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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2-01-20 15:28:30
这种情况,我作为第二被告还有没有其他办法避责。如果没有,那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如何责任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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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1-20 15:30:08
公司承担,公司不能赔偿,你在认缴但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标的金额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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