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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无偿给邻居杜某接送孩子2年半,但因为一次意外,杜某的小孩掉下电动车挫伤。杜某以张某载行两个孩子,违反交规,致自己孩子受伤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要六千元赔偿。最新《民法典》判定张某虽存在违规行为,但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你怎么看?

交通事故陕西省-西安市2022-01-23 23:12:15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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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盛普律师
    月帮助0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倾向认为二者系帮工关系,倾向保护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回复于 2022-01-23 23:20:43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有报警吗?交警责任认定书咋说?
    回复于 2022-01-23 23:23:3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1-24 00:00:40

      你定杜某还是张某,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法院这么判的。。。。。。。
    回复于 2022-01-23 23:29:01 咨询他
  • 何晓瑞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律途律师事务所
    判的好,有理有据。。。。
    回复于 2022-01-23 23:43:29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我觉得法院判决没问题。
    回复于 2022-01-24 00:29:29 咨询他
  • 刘家辉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延津律师事务所
    张女士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于 2022-01-24 07:48:35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有案例,自己去看。
    回复于 2022-01-24 08:54:41 咨询他
  • 张安琪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要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2-01-24 09:15:3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1-24 09:15:44

      可以详细说明一下。

  • 李永强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2-01-24 10:10:52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照判决执行即可。
    回复于 2022-01-24 11:12:29 咨询他
  • 贺圣博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如您有过错,能够减轻赔偿责任,但是不承担任何责任于法无据,具体情况建议您点击头像咨询,
    回复于 2022-01-24 11:24: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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