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职于一家金融融资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休假期间将一新客户带到公司竞争对手处办理完结业务,后被公司发现,要求离职。我已于2022年 一月9日提交离职并离开公司。现公司发文说我违反保密条款和竞业协议,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但公司尚未结清我的工资和提成。因入职签有竞业协议,公司要求我离职后不得诱使其其它员工离职,不得带走公司客户,技术,商业秘密等。应该如何处理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