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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领导另外开了一家贸易公司,我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以n+1取得离职补偿金,并同时签署贸易公司劳动合同,在拿取离职补偿金时签署附属协议(需在贸易公司工作3年,期间离职需退回离职补偿金),我想请教如我现在离职需退回离职补偿金吗?那个附属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合同纠纷江苏省-南通市2022-03-16 08:36:3418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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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昊律师
    月帮助12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退回,离职经济补偿是法律明确规定
    回复于 2022-03-16 08:38:38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3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附属协议内容有问题
    回复于 2022-03-16 08:39:12 咨询他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需要退还,至于附属协议是否有效力,需要看具体内容
    回复于 2022-03-16 08:42:16 咨询他
  • 李定涛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可以拒绝退回
    回复于 2022-03-16 09:23: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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