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行政纠纷>咨询详情

高校和教育部注销研究生学籍,二者均没有出具《决定书》,没有说明退学理由。 起诉教育部要求教育部责令高校出具《退学决定书》,法院以高校行使学籍管理权为由,裁定不立案,出具了裁定书。 查询学信网和教育部网站发现教育部实际上在行使学籍管理的职权。 现计划起诉教育部注销学籍的行为,要求法院确认教育部注销学籍行为无效,并恢复学籍。

行政纠纷北京市2022-05-15 21:44:33152*****870

分享

律师回复

  • 卢宇轩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吗
    回复于 2022-05-15 21:47:17 咨询他
  • 荆圆圆律师
    月帮助0
    北京京讯律师事务所
    建议请专门的行政诉讼律师应对,问题专业化程度比较强
    回复于 2022-05-15 21:48:27 咨询他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写一个起诉状一式三份,制作好证据一式三份,带着身份证和复印件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最好在中级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2-05-15 22:03:36 咨询他
  • 赵阿媛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点击头像致电详询
    回复于 2022-05-15 22:05:58 咨询他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97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证据充足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回复于 2022-05-15 22:46:10 咨询他
  • 张晓伟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恒圣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告知诉权为六个月,未告知诉权一年。要注意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回复于 2022-05-17 20:49:0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