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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戬,(笔名:萧潜,是文字作品《诛仙》(下称“该小说)唯一原创作者及著作权权利人,完整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权利。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做声明如下 ​本人从未授权过包括【欢瑞世纪】、【七娱乐】以及【华谊兄第】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根据该小说改编、拍摄网路大电影。任何人未经本人书面事先许可而擅自根据该小说改编、拍摄网络大电影的行为都是严重侵犯我本人合法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请【欢瑞世纪】、【七娱乐】以及【华谊兄弟】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否则,本人将保留遍究侵权方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侵权方赔偿本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纠纷辽宁省-鞍山市2022-05-21 18:21:4713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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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97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涉及到侵权行为可以进行证据保全。
    回复于 2022-05-21 18:23:31 咨询他
  • 蒙文炎律师
    月帮助2
    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
    请问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2-05-21 19:11:10 咨询他
  • 潘国瑞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请问你具体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呢?
    回复于 2022-05-21 19:28: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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