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的背景:本人货车司机,与车主为聘用关系,在去年12月分,在一次长途运输中,夜间在车内休息,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现已出院,身体仅有腿部有些疼痛。车主有保险,切当时已通知保险公司。当时医药费由本人垫付部分,车主交纳了部分。 诉求:住院近2个月,同时有一名陪护,出院后一直在家静养,没有继续工作,如何理赔,我应当获得什么赔偿,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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