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十六号在医院做的肝胆管结石手术,手术前、中、后医生没有跟家属叙述手术中发现的异样跟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手术后的一个星期,身体一直很差,高烧、呕吐、腹痛,医生说术后正常现象,一直不见好转,然后才做了检查,发现胆管有一处堵塞,问医生原因,医生一直不正面回答,医生还说过可能是手术中医生过失。目前病人在医院术后疗养,不能吃饭喝水,一个月后还要做一次手术。家人带着检查材料跑了多家医院询问,医生说可能胆管被切断后缝合导致的堵塞,必须尽快手术,费用高昂。我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处理?目前没跟医院闹僵,追究责任的话是先把病治好后追究还是现在追究?毕竟现在的精力都在治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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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眼疾到省医院就诊,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术后眼部出现相关症状,可疑气体中毒性病变,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炎等随后入住省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等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该公司相关批次眼用气体经检测不合格。 我想请问一下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医疗行政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请您依次简单回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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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抱歉,我想问一个问题 患者李某(61岁)因右眼眼疾到省医院就诊,次日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术中为患者所注射的眼用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C3F8气体”。 术后患者眼部出现相关症状,患者最后眼球致盲。 得知医方的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现有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问题、护理不当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病历资料,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医药需不需要要承担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