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说一下情况:2019年4月我们在小区开发商租了商铺,当时签的合同是三年,交了7万2的一年房租费➕2万的押金,2020年突发疫情,所以一直到4月我们没有再交第二年的房租,开发商老板有事情接受调查,所以房租也就不了了之,他们口头催过两次,我们说疫情能不能减免一个月的房租,他们说现在没有负责人出面,给不了说法,疫情之后,店铺有所亏损,我们决定不租了,去还过两次钥匙,说想终止合同,他们一直推脱,说要和上面的人商量,让等回复,一直断断续续拖到2021年的4月,我们直接关了店,去还钥匙,他们还是推脱不要,到今年也就是2022年5月,我们收到法院的电话,起诉我们补全2020年4月到至今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