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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长期”,是指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生产生活、居住1年以上。其中,离婚后再婚配偶及随迁子女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生产生活、居住3年以上。 这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重庆市2022-06-08 11:27:0515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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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户建忠律师
    月帮助2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联系上下文,你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2-06-08 12:00:24 咨询他
  • 魏海峰律师
    月帮助0
    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是对长期的一种特定具体的解释。
    回复于 2022-06-08 14:54: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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