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于今年离婚 2.前面结婚以后在上海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男方为主要还款人,现女方觉得男方人品不好提出离婚 3.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相应的债务以及资产会怎么归判?必须还完贷款以后才能分割,才能离婚吗?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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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高文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2-06-24 22:53: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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