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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三十年的三层老屋(水泥和砖建)翻建,今年三月份乡镇手续下来批准可以建了,选址翻建。推翻了三层的老屋,六月份新房刚建完,乡镇通知说国道改道,我家新建的房子要被拆。三月份批准建,六月份就说要被拆,这是不是乡政府工作疏忽造成我家财产的重大损失?在新房赔偿的同时,能不能要求适当地补偿老屋的损失?

拆迁安置江西省-宜春市2022-06-26 12:55:5815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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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9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这个补偿现在的就可以了,损失能补回来的
    回复于 2022-06-26 13:33: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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