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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遗嘱载明:我百年之后,房屋由曾外孙女A继承。倘有意外不能继承,或抚养权变更,则由其母亲B继承。 曾外孙女 A是未成年人 请问:1.由于是遗赠,母亲B需要作为法定监护人替A起诉,做意思表示。那么,母亲B还需要替自己做意思表示吗?如果需要,应怎么办? 2.倘有意外不能继承,或抚养权变更。这句话属于附条件的遗嘱吗?应该如何理解?是按立遗嘱人死亡之时的情况,还是按抚养权不再发生变更暨A成年之后才能符合条件继承? 多谢!!

其他河北省-秦皇岛市2022-07-02 08:58:041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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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宝律师
    月帮助0
    山东文之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时抚养权没有变动,不是成年。Ab是不同的权利主体,分别主张权益
    回复于 2022-07-02 09:01:40 咨询他
  • 蒙文炎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
    这份遗嘱过于简单,可以点击头像咨询。
    回复于 2022-07-02 09:04:09 咨询他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39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在立遗嘱人去世的时候来决定
    回复于 2022-07-02 09:08:12 咨询他
  • 祝进杰律师
    月帮助1
    江西世慧律师事务所
    你好,立遗嘱是单方行为,无需任何人同意。抚养权变更的意思是如果你离婚了,且未争得抚养权,则该套房产由你继承。继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电话沟通。如需法律帮助,可点击我的头像通过电话咨询或1v1咨询联系我。
    回复于 2022-07-02 10:10: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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