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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司和某国企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项目施工地点在境外,国企作为我方业主和另外一家企业又组成了联营体来运行项目整体运营,在境外我方所有代付支出款项都是以联营体抬头开具发票付出去的,目前我们和业主进行结算,我方在国内开具免税率增值税发票给业主,但是境外发票抬头都是联营体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把联营体抬头的境外发票作为成本费用记账作为应缴企业所得税前费用吗(备注:,我方和联营体无签订任何合同)

其他河北省-沧州市2022-07-19 10:52:1218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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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37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这个事情有些复杂,可以到税务局去详细了解
    回复于 2022-07-19 10:53:38 咨询他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84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这个请款最好是问一下税务局这边,律师不一定都懂税务问题
    回复于 2022-07-19 10:55: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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