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南阳市方城县新购的房子,在2021年11月交付,由于人一直在外地,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回去对新房进行交接。现于2022年8月份准备回去交接房屋,物业要求我从2021年11月份开始支付一年的物业费。 2. 请问我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未回去交接新房,那这段时间的物业费还需要全额交付么?还是只需要支付一半的物业费?南阳市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河南省-南阳市2022-07-23 17:12:30152*****202
1. 在南阳市方城县新购的房子,在2021年11月交付,由于人一直在外地,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回去对新房进行交接。现于2022年8月份准备回去交接房屋,物业要求我从2021年11月份开始支付一年的物业费。 2. 请问我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未回去交接新房,那这段时间的物业费还需要全额交付么?还是只需要支付一半的物业费?南阳市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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