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法,哈尔滨的物业是否不应该收取装修保障金。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
-
孙春艳律师月帮助0人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务所装修保障金是业主装修过程中保证不违法装修,保证能对装修垃圾进行清理等装修问题的保障,业主装修后是需要返还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是根据业主的委托从事相关的服务项目,并且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只能收取一些企业委托的代缴费用,比如供水、供电、供气等等,所以,如果没有业主的委托物业收取的装修保障费用是违法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回复于 2022-07-28 21:09:32 咨询他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孩子不听话,我揪了下耳朵,孩子往后躲闪,耳朵出血了,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很小的皮外伤,不用处理,但家长严求缝针,打破伤风,打CT,我都照做并支付了医疗费,并给家长道了歉,但家长先要求赔十万,后要求私了赔4万,否则就发到网上,告到教育局,我现在该怎么办
-
我在中海麦吉画画班6月份买了60节课,然后还没上完课,10.17日画室搞活动团购课,1248又买了30节,到20261月5号,画室老师突然说老板跑路了,等于10月这两三个月一直做活动圈钱!这种一般走法律程序要回来的概率大不大 最开始的法人是蔡晓龙,他2024.1.9号转给了彭某,彭某10月份收完活动钱,2025.10.24又把法人转给何某,11月12月做完卖课活动,何某2025.12.25又转给吞某,10月11月12月 蔡晓龙还在用他本人的收款码收取部分家长的活动费用,他们应该都是有预谋的搞的,我们去报警警察也说不算诈骗!
-
网课购买后不想学了用支付违约金吗?
-
养继子十多年,几岁可以申请要赡养费,能要多少
-
感情纠纷 就是那种暗示性索取 他每次都叫我给 之后没说是借 后来说还我钱 但是把我删了 可以立案吗? 安全功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