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卖一个房子,然后就是我和买方直接不走,银行贷款,他先首付我一部分,剩下的钱是分两年还,但是这个有一个什么样的利息跟着,譬如说他没还按每日多少跟着,然后就是正常不走银行了,然后我想就是让他多付我2万块钱,如果两年内,买方还不上房款,他在房子装修上的费用也不要了,我作为卖方,把房子收回,请问律师,合同中需要加入怎样的附加条款,如果以后他真的出现什么状况了,我上法庭上,我是有法律效力的。
债权债务辽宁省-朝阳市2022-08-05 14:46:5815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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